项目众筹群上线!最新众筹项目平台新玩法,人多力量大,减少试错成本,省钱的同时,避免被割!

小超 网创分享评论1,022阅读模式

一、建立众筹群初衷:

尽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,减少试错成本!省钱的同时,不断提高认知,以低成本学习到高质量的项目。

二、什么是众筹群?

众筹群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筹钱去买一些项目/技术等等。因为目前外面各种课程/技术等收费比较高,随便一个项目都得几百上千块,这也让一些初学者望而止步。为了解决这种问题,新建一个资源项目众筹群,人多力量大,可以减少试错成本,以低成本学习到高质量的项目。

目前,互联网项目是层出不穷,真的是什么样的镰刀都有,比如某收费3980的课程报名之后就是发几个文档学习,不懂的可以随时问,连基本的视频都没有,这就是纯割啊。

这时候就体现众筹群的重要性了,几千块的课程,我们只需要几十块就可以学习,学习之后如果觉得的这个老师讲的不错有需要的可以原价报名学习,如果觉得这个讲师不靠谱,我们也就损失几十块而已,当然,我们每次众筹的项目也都会严格筛选的,尽量避免被割,毕竟大家谁挣钱也不容易,能少则少。

我们提供平台,让愿意学习新的项目/技术的人聚集在一起,共同筹集资金,可以低成本学习相关项目/技术。我们也相信,通过这种项目众筹群的方式,可以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接触到高质量的项目或者技术,也很大限度可以减少试错成本,避免被割韭菜。

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众筹群玩法,比如某个项目对外收费1000元,如有50个人参与众筹,平均每个人20元,就可以学习到这1000元的项目,是不是试错成本降低了不少,同时也学到了新的项目,这就是咱们众筹群存在的意义。

当然,咱们的众筹群还有一个特点:我们众筹的项目或者技术等等,一般都是一手直接对接讲师,那么课程多数是无水印的,也就是课程里没有同行水印,众筹结束可以加上自己的水印方便引流。

三、众筹群适合什么样的人?

1. 注重实操,喜欢互联网项目

众筹群众筹的项目或者技术,一般都是实操性比较强的,如果想在互联网赚钱的,或许总有一款适合你,一些众筹的项目,群里可以一起交流。

2. 做知识付费或者卖软件黑科技的朋友

因为基本上我们是一手众筹,所以基本上是无水印的,教程里我们也不会放我们的水印,方便大家加上自己水印引流变现。

四、关于众筹群的其他问题

1. 项目多久众筹一次?

这个是不固定的,有好的项目筛选后就会发到群里一起众筹,有时候频率高的一周三四个,有低的时候一两周众筹一个,但基本上每个月都是有项目的!

2. 一般项目价格是多少?

价格的多少取决于项目原价以及参与众筹的人数,人数越多,平摊到每个人的费用就会越低,一般来看平均一个项目参与众筹费用在5-50之间最多,偶尔也会有大几十的情况,但基本上都不过百!

3. 都众筹哪些项目/技术?

一般主要是网创类、自媒体、短视频、引流类、电商、搬运黑科技软件技术等等。

4. 众筹后多久拿到?

多数都是当天或者3天内,但有的作者是预售的,要等到正式开课才可以拿到。

5. 群成员可以发起众筹嘛?

当然是可以的,但不是随便一个项目就发到群里,希望是你精心筛选过的再发到群里,超过一半基本上就可以众筹了。

五、关于众筹群的说明:

1.进群目的是一起众筹新的项目或者技术等等,省钱的同时,也可以学到一些东西,所以进群之后连续3次未参与众筹的人员将被移除群聊,进群费不退!能接受再付费进群,我们筛选的是真正想学习进步的人群。

2.众筹群成员有发现好的项目或者技术都可以分享到群里,只要多数人认可咱们就可以众筹起来,一起学习!共同进步!

3.付款的只是进群费用,也就是进群的门票,而不是众筹费用,进群后,你参与哪个众筹项目/技术,你就付费哪个,只有参与了才有对应项目的教程;如果只是进群,不参与众筹,是拿不到任何项目的!

4.后续众筹群对于铁粉会升级为股东分红群主打高端精品系列,不仅可以低成本学习项目还可以享受分红收益,目前具体玩法正在规划,后续正式上线会有所通知。

六、关于众筹群的价格:

免费的众筹群,大家无法齐心协力去搞一件事情,所以为了进行筛选过滤,设置一个进群门槛。

招募初期目前仅需2位数,随着成员的增多,进群价格会逐步提高,有需要的可以扫码进群。

七、进群流程:

1)微信扫一扫二维码:

项目众筹群上线!最新众筹项目平台新玩法,人多力量大,减少试错成本,省钱的同时,避免被割!

2)微信付款之后会跳出来,再用刚刚付款的微信扫码就会看到百度网盘下载地址;

3)获得网盘后进入链接会看到众筹群,扫码进群即可。

 

相关文章
  • 微信客服
  • weinxin
  • 微信公众号
  • weinxin
小超
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24年1月26日 08:03:02
  •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xcxshe.cn/21687.html

发表评论